首页> 中文期刊>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 >关于许霆案的法律思考

关于许霆案的法律思考

         

摘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22日对许霆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合议庭当庭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许霆的上诉,维持原判。就此,许霆仍将以盗窃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非法所得173 826元。虽然这个具有一定代表意义的案件画上了句号,但是其在法学界产生的影响至今也未结束。盗窃罪、侵占罪与不当得利等观点还依然围绕这个案件在不断地被争论。通过对这些观点的法律分析及许霆案本身的具体性和特殊性剖析,以期达到提高普通公民法律意识的目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