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规制堕胎行为的考量

         

摘要

堕胎的问题,无论是医学伦理学还是生命伦理学抑或在法学领域内已早有讨论,但对胎儿是否为“人”或“位格之属性”尚未有定论.再者,就胎儿和孕妇关系而言,从“位格”特性之实体性、关系性、目的性分析了作为合二为一的“独立性实体”与“关系性实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关系实体”的胎儿应受到应有的尊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坚持国家利益的立场,限制堕胎行为,对自由堕胎行为进行了规制,但也存在例外情形;美国堕胎案中,最高法院在韦德案秉持的是一种自由主义,堕胎是孕妇的一项宪法所保护的隐私权,而在凯瑟案中最高法院采取了限制堕胎自由,国家为了保护潜在的生命,可以限制堕胎.自此,堕胎自由式微,国家对胎儿有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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