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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比较

         

摘要

沿袭大陆法系传统的两岸检察官制,尽管在刑事诉讼中存在诸多共同之处,检察官地位却有所不同,进而影响检警关系与检法关系.比较两岸检察官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可以发现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兼具行政与司法性质;在检警关系方面,我国台湾地区是检察官为主,司法警察为辅的“将兵关系”;在检法关系方面,我国台湾地区“检察机关”与法院之间的监督呈现出双向监督之局面.通过上述比较,有助于客观认识我国台湾地区检察官制,为弥补大陆检察官制之缺陷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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