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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汽车致人损害侵权责任制度的反思与修正

         

摘要

随着车辆自动化等级的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重心逐渐由车辆使用人和所有人的过错责任向生产者的产品责任转移,传统的责任框架受到挑战。为在保护被侵权人正当权益和鼓励科技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自动驾驶汽车的软件设计者应当作为对外承担产品责任的主体之一。与此同时,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保险等配套制度亦应改革完善,以适应修正后的侵权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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