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合同的成立效力与生效效力

论合同的成立效力与生效效力

     

摘要

传统合同理论认为,合同成立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合同的效力只有在合同生效后才能发生.<合同法>第8条和第44条否定和发展了这一理论,形成了新的合同效力理论,即合同的效力不是作为一个整体在合同生效之时一次全部赋予合同,而是分解为"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两个部分,分别于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和生效之时赋予合同.合同的生效效力主要表现为履行效力,合同的成立效力表现为实际履行以外的其他违约责任形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