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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应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

机译:未生效合同应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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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生效合同应作为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未生效合同不同于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合同类型。基于未生效合同中的生效条件与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具有本质差异,不能将未生效合同解释为附条件合同。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附延缓条件合同与附始期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未生效合同的典型类型。
机译:未生效合同应作为独立的合同效力类型。未生效合同不同于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合同类型。基于未生效合同中的生效条件与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具有本质差异,不能将未生效合同解释为附条件合同。批准、登记生效的合同、附延缓条件合同与附始期合同、实践性合同是未生效合同的典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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