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唐代协律郎的任职条件和职责新论

唐代协律郎的任职条件和职责新论

     

摘要

日本著名音乐史专家岸边成雄认为,唐代的协律郎必须由精通音乐的人担任,此说已成定论.但是,经过对唐代全部协律郎的考察,发现一部分协律郎固然由精通音乐的人担任,但并不是所有的协律郎都具有音乐才能.尤其应该注意的是,中唐以后,协律郎有时仅是一种虚衔.协律郎具有充任乐队指挥、创制乐曲、创作歌辞和完成选词入乐等多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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