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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世界——解读埃利希的“法律社会学”

     

摘要

欧根·埃利希是西方法律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在《法社会学原理》一书中讨论并确立了法律社会学的基本主题与原理,从而取得极具开创性的法学成就,但却未能在其有生之年得到应有的承认与评价.埃利希从社会学的视角将法律界定为人类团体秩序及调整秩序的规则,指出社会团体的内部秩序是法律秩序的基础.从社会法、法官法、国家法三个维度展开对法律的社会学研究:法律规范是来源于法的事实的规范;法律规范是法院或法官据以解决冲突与纠纷的规范;国家法的主要功能是维护从社会中发展而来的法律.法律规范应当研究作为“活法”的具体习惯、法律关系、契约等,从中归纳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从而奠定现代法律秩序的基础.这也正是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基于此,埃利希理应得到当前法学界的承认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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