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开放大学学报》 >汉代迁徙刑形态之变——从“迁者所包”出发

汉代迁徙刑形态之变——从“迁者所包”出发

         

摘要

迁徙刑在汉代表现出形态的变化,其变化原因或可追溯至汉文帝刑罚系列改革中对缘坐法的废除。在秦及汉初,汉代迁徙刑的主要形态表现为“迁刑”,其刑罚内容除本身作为正刑的“迁”之外,尚具有“包”作为其缘坐刑罚。而文帝废除连坐法,或将作为迁刑缘坐刑的“包”一并废除,此举即对迁刑的制度功能产生了重大影响,也使得此后的汉代迁徙刑呈现出以“徙刑”为主要内容的形态。而迁刑之所以会受影响,与迁刑本身的刑罚功能有着很大关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