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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设立NGO工作人员职务型经济犯罪规制条款之必要性

     

摘要

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是一种非赢利性、非政府、自愿自治的正规化民间公益组织,在当代社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现今的NGO大致可分为"自上而下型"、"自下而上型"和"上下结合型"三类.但任何概念都仅是语境化的概念,受传统观念限制,我们对NGO工作人员职务型经济犯罪研究较少,可实质上它却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有必要在我国刑法中设立有关NGO工作人员职务型经济犯罪的规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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