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价格放开后对售价金额核算法的思考

价格放开后对售价金额核算法的思考

     

摘要

目前商业部门正在以“四放开”为突破口,进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大改革。作为“四放开”之一的价格放开,就是政府赋予企业较大的定价自主权,也就是说在商品经营中,企业可以自主定价,在销售过程中,顾客可以和企业讨价还价,打破了以前零售价格一定不变的零售格调。这不仅符合顾客的消费心理,而且有利于国家对物价的监督管理,逐步理顺价格关系,有利于逐步形成反映价值规律的价格机制,同时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速商品和资金周转,增强活力。我国对工业品零售企业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售价金额核算法,这种核算方法是在解放初期五十年代开始采用的,它具有三个明显优点:第一,明确实物负责;第二,简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