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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结论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探讨

             

摘要

辨认结论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应具有证据资格;辨认结论的证明力应通过辨认结论的可靠性、关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根据辨识主体的不同,辨认结论应归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单一的辨认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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