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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控辩交易与刑讯逼供

         

摘要

法律上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并要求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给其相应的"实惠"作为"交换"条件,从而真正把自首从轻、坦白从宽的刑事法律和刑事政策落到实处,使我国的自首、坦白制度具有实实在在的感召力,这也是遏制与减少刑讯逼供的有效方法之一.为此,法律应借鉴西方"辩诉交易"制度,赋予侦查人员一定的"控辩交易"权和自由裁量权,通过机动灵活的谈判"交易",使控辩双方均感受益,从而达到既减少刑讯逼供又能使犯罪得到基本惩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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