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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补充侦查的种类

             

摘要

补充侦查是一定程度上对侦查程序的回复,是对已终结侦查行为缺陷的合法补救.补充侦查在实现其发现真实的主旨的同时却有侵犯人权之嫌.依照发生阶段、行为主体、启动主体以及是否为法律规定等角度可对补充侦查进行不同的分类.建议废除庭审阶段补充侦查;完善立法,防止事实补充侦查的发生;取消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力图通过补充侦查的种类完善,弥补补充侦查的种种缺陷,使其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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