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行踪轨迹的刑法保护:法益、标准与数量认定

行踪轨迹的刑法保护:法益、标准与数量认定

             

摘要

目前的司法实务对侵犯行踪轨迹行为的入罪认定存在着内涵模糊与外延不清的问题,其根源在于未能充分论证行踪轨迹的法益归属且缺乏判断标准。基于对公民信息自决权的保护,刑法应当规制侵犯公民行踪轨迹的行为,且实质化地理解知情同意原则这一出罪理由。行踪轨迹的认定应以“可识别性”的实时动态位置信息为核心特征。行踪轨迹的数量计算,宜先用概括定量法划分需要讨论行踪轨迹数量的个案范围,再兼采时间认定法、人数认定法具体认定行踪轨迹数量,同时考量行为人获取行踪轨迹的主观目的和动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