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后期贪污案

     

摘要

处于封建社会后期的清王朝,尽管有过励精图治的蓬勃发展阶段,但降至乾隆中期,随着政治相对稳定和经济某种程度的繁荣,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逐渐倦勤政务,骄侈淫佚之风日炽,吏治渐趋腐败。乾隆前期,皇帝虽然对贪官墨吏严加惩处,但是贪污之风却刹不住,到了乾隆后期反而愈演愈烈,大案接连出现。 乾隆后期,最大的集团贪污案,是以甘肃布政使王亶望为首的侵吞“监粮”案。甘肃旧例,百姓可以输豆麦捐国子监生。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这一旧例被革除。三十九年(1773年)陕甘总督勒尔谨因甘肃地瘠民贫,户无粮储又时有灾荒,向朝廷请求恢复捐监旧例,筹粮备赈。乾隆批准勒尔谨奏请,特调浙江布政使王亶望改任甘肃布政使,主持收粮捐监工作。 王望是原江苏巡抚王师的儿子。他以举人捐纳知县,历官至浙江布政使。王亶望赴任甘肃仅半年,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就向皇帝报告,收捐19017名,得豆麦827500余石。这巨额粮食,引起乾隆怀疑,发“四不可解”谕诘问勒尔谨:一、甘肃民多艰窘,安得有近2万人捐监?二、民食尚且不敷,又安得这么多粮食捐监?三、捐监粮多达82万,经久必陈腐,又将安用?四、即使每年借给民间,何不留于闾阎,听其自为流转?勒尔谨回奏,甘省报捐监者,多系外省商民。安西、肃州系新疆新辟门户,商民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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