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陈文龙传》勘误

     

摘要

一、《宋史》卷四五一《陈文龙传》载:“陈文龙字君贲,福州兴化人。”案:“福州”应作“福建”。据《宋史》卷八十九《地理志》载,宋代的福建路共辖有六州二军,即福州、建州(后改为建宁府)、泉州、南剑州、漳州、汀州、邵武军,兴化军。宋代在一些军事要地设军,其地位与州均是同等的行政机构。因此,兴化军和福州无隶属关系。陈文龙应是福建兴化军人,《宋史》谓之福州兴化人,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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