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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庭审实质化背景下的侦监职权配置改革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旨是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倒逼着检察侦监部门强化对侦查机关(部门)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当前,侦监部门的三项职能在实践运行中存在诸多难题,如审查逮捕中立不足、功能异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知情渠道不畅、调查权疲软、处置权乏力、评价权缺失,等等.适应庭审实质化的诉讼制度改革,需强化审查逮捕的中立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扩大知情权,赋予侦监部门类似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初查权以强化调查权,增强对违法行为处置的刚性和权威性以完善处置权,设置对侦查人员考评参考侦监部门评价的评价权,以促进侦查工作的依法、规范、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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