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伪造货币罪的法益

         

摘要

伪造货币罪侵犯的法益应当是货币的公共信用,因为从本质上看,货币具有公共信用的价值,体现了刑法中的社会法益,伪造货币能够动摇社会公众对货币的信赖程度,而目前作为通说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保护货币公共信用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不能作为法益。伪造货币罪的行为客体是指能够体现公共信用的具有强制通用力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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