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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层级与仿人实现的价值调控与治理研究

         

摘要

人工智能(AI)是人们在致力于如何仿人和仿人哪些功能的过程中不断深度创新、探索的动态性和先进性器物。其智能层级水平基本上以仿人的维度、深度和效度来核定或计量;它的仿人价值调控及其社会治理是以技术价值、社会价值、伦理价值等研究成果的“人文+科技”方式逐渐实现的。正如麦克尤恩指出,人类有历史以来,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文化背景,人们始终有一个共同的梦,那就是非生殖性地创造出“人造版的我们”,使得我们也像上帝造人一样做一回上帝,即造出多功能的人造人。从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来看,AI的演进发展史是人类以人这个“种类”为本,不断创新模仿人自身的体力、智力、“体力+智力~+”,以在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上智造“人”,进而实现进一步解放人自身的实践探索历史。AI在整个演进过程中,能够同时在一定维度和深度上反映AI智能层级形成与演进的过程及运行范式便是“仿人”;同时,AI仿人原则和仿人价值实现调控的技术价值、社会价值、伦理价值等工程知识在此过程中得到了逐渐的积累和完善。一方面,AI由机械力学技术向着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发展,使得单一解放体力劳动向着全面服务人类自由解放发展,一定意义上让AI获得了理论积淀、技术积累和初具规模的工程范式;另一方面,AI较为普遍的深度融合应用引起了人们对自身未来社会活动的隐忧,掀起了以其仿人的智力强弱层级来反映智能层级的价值调控与治理研究热潮,如兴起了人工智能技术价值、社会价值、伦理价值等研究。正因如此,梳理AI演进发展历程及其价值调控与治理规律,特别是厘清各历程中仿人原则的价值标准、价值调控措施及价值调控质效等治理要素,并从每一种特定智能层级出发,用仿人原则的价值调控与治理知识保障其正面效应得以可持续发展,负面效应得到有效消解和遮蔽,有益助推AI在向上向善的价值调控与治理下实现全面深度的智能融合应用,实现AI更广泛和可持续的深度智能融合应用,实现AI在未来社会中只是人的社会活动的得力助手且是向上向善的线上线下24小时助力人类社会活动的道德选择之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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