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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三段论”的提法不妥——与林国廉同志商榷

         

摘要

本文分析了林文中以特称判断作为第一格大前提的两个现代死刑三段论的一系列错误,并指出了导致产生这些错误的原因,从而说明了''''死刑三段论''''没有突破传统三段论的藩篱,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推理形式。林文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推理形式提出来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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