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合同诈骗中'双重诈骗行为'的定性和处理

合同诈骗中'双重诈骗行为'的定性和处理

         

摘要

cqvip:近几年来,合同诈骗犯罪中出现了"双重诈骗"的特殊类型,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合同诈骗行为后,利用该行为取得财物进行了第二次诈骗行为,形式上看前行为和后行为属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对于此类型犯罪,学界和实务界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导致了同案不同罚的结果。对于此类型案件,数罪并罚,畸刑过重。应当将前一行为定性为合同诈骗,由刑法进行规制,而后一行为定性为民事欺诈,由民法所调整,只按照合同诈骗罪一罪处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