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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假以溢我”句釋疑

     

摘要

《詩經·周頌·維天之命》:“假以溢我,我其收之”,“溢”字毛傳訓爲慎,後多從其説,本文認爲此説可商。一、“溢”訓爲慎僅見於毛傳,别無他例;二、“慎”字古書習見,後所接對象多爲抽象事物,如“慎言”、“慎德”、“慎用刑” 等,然“溢”後爲第一人稱代詞,這不符合古漢語語法習慣。另外,溢的本義爲 水滿溢出,後引申爲充滿、過度,故鄭箋訓溢爲盈溢之言應是隨文釋義,似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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