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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论“投之于地”及磁石勺说献疑

         

摘要

王充《论衡·是应篇》曰:“司南之酌,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鱼肉之虫,集地北行。天性然也。”学术界对此“司南”众说纷纭,除了“杓”“酌”两字有争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明“投之于地”之意。《论衡·状留篇》曰:“且圆物投之于地,东西南北,无之不可,策杖叩动,才微辄停。方物集地,一投而止,及其移徙,须人动举。”(圆球放在平地上可能滚向任何方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都有可能。用棍子轻敲扰动,才稍微滚一下,圆球就又停下。方块下地,一放下就停住了。要想改变它的位置,必须人力移动。)王充在《状留篇》和《是应篇》篇中都用“投之于地”和“集地”对举,两个“投之于地”的含义相同,即放在地上。王充本人对“投之于地”的明确诠释,为正确释读司南句和检验磁石勺说提供了又一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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