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德国公证制度及其启示

德国公证制度及其启示

         

摘要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自1896年《德国民法典》颁布以来,公证制度对现代德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尤其是二战以后恢复重建和推行社会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中国法同属大陆法系,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颁布,使中国公证制度开始走上蓬勃发展的道路,二十年来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