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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遍守法义务的政治前提——对苏格拉底之死的再诠释

         

摘要

国内主流法理学界将“苏格拉底之死”事件视为“恶法亦法”命题的萌芽或苏格拉底对“法律信仰”的殉道,这两种解释实际都将“苏格拉底之死”事件理解为苏格拉底对“形式正义”的遵守。通过对“苏格拉底之死”事件的再考察,可发现苏格拉底认为的“普遍的守法义务”并非基于“形式正义”,而是基于平等公民的民主政治。这一政治前提对于守法义务的成立是必要而非充分的。对“恶法亦法”命题的误解和对主体视角的忽视所造成的“问题误置”,国内主流法理学界误解了“苏格拉底之死”事件的理论内涵,进而忽视了这一重要的政治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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