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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贿罪的贿赂标的:'财物'

     

摘要

现行刑法将受贿罪的贿赂标的正式界定为"财物",但对财物的概念颇有争议.本文从贿赂的本质角度出发,并参照各国及中国古代对受贿罪的贿赂标的的相关规定,指出尽管将受贿罪的贿赂标的界定为财物有所欠缺,但是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只能将财物解释为财产利益与物质利益.非物质性、财产性利益不能包括在财物的范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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