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昌吉学院学报 >论书法美学的“生命精神”本质--基于书法美学史的视角

论书法美学的“生命精神”本质--基于书法美学史的视角

     

摘要

回顾书法美学研究的历史,可见书法美学研究经历了从模仿论、反映论到纯形式主义倾向的历程,把书法视为纯形式的艺术使书法作品陷入“不可知”的困境,造成书法美学在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桎梏。对此,书法美学研究应该重新审视书法中“生命精神”,从生命本体论、美感生成论、艺术表现论、审美境界论四个方面建构书法美学体系,突出书法美学生命精神的本质规定性,以引导和规范现代和后现代书法艺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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