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长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略论程序作为行政正当性的扩展——兼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反思

略论程序作为行政正当性的扩展——兼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反思

     

摘要

The legislation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is the essence in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law.A crisis appears in traditional administrative legitimacy during evolution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governance structure,which calls for orientated change%行政程序立法是行政法发展的题中之义,当代社会治理结构的演化使传统行政正当性出现危机,需要行政程序立法改变定位,跳出法治规范主义的单一模式,在"以程序约束权力"的程序观之外,通过程序建构为现代行政提供新的正当性支持。对处于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法发展而言,分析考察《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立法的文本与实践兼具重要意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