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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建立沉默权制度的构想

         

摘要

中国应尽早建立沉默权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引入沉默权,是与国际接轨,迎合保护人权的世界潮流的需要,是解决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矛盾冲突,遏制刑讯逼供、提高审判效率的需要,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因为沉默权蕴含着程序正当、自白任意性、无罪推定等法治理念。承认沉默权,有助于人们的观念从“口供中心主义”向“证据裁判主义”转变,从片面强调惩罚犯罪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方向转变。我国应建立相对沉默权制度,法律应对沉默的内容、沉默的主体、沉默权行使的方式、沉默权行使的例外与限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保障机制和鼓励供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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