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刑法中的事后危害行为

论刑法中的事后危害行为

         

摘要

事后行为是一种尚未引起理论注意的新型行为形态。在我国刑法中,事后行为有事后目的行为和事后不作为行为两种。对事后行为的处罚是对应常态行为犯罪构成的适当扩张,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肯定事后行为的概念,有利于丰富行为理论,消除不必要的理论纷争,促进刑法理论的协调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