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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指南:分泌性中耳炎(更新版)

     

摘要

目标本指南是在美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基金学会、美国儿科学会和美国家庭医生学会2004年共同制定的分泌性中耳炎(OME)诊疗指南的基础上进行的更新,指南所涉及的 OME 为不伴急性中耳感染的中耳积液。与原指南相比,本指南增加了消费者利益维护,并依据4项新临床实践指南、20项新的系统性回顾和49个随机对照试验,重点强调患者教育和共同决策,阐明临床决策之间的关系,并对 OME 的诊断与治疗做出新的延伸性建议。目的本项多学科指南旨在提高 OME 的诊治水平,并对临床实践提出明确可行的建议,特别是提高诊断的精确性、鉴别在生长发育方面可能受 OME 影响的儿童,并教育医生和家长关注大多数 OME 的自然病程以及药物治疗的临床效益(例如类固醇激素、抗组胺药、减充血剂)。本指南的目的还包括对 OME 进行监测、听力及言语评估以及对新生儿筛查发现的 OME 患儿进行处理,适用的患者年龄范围为2个月到12岁,伴或不伴发育障碍或其他易导致 OME 及其后遗症的潜在因素。本指南专为致力于儿童 OME 诊治的医生而设计,它适用于 OME 的确诊、监测以及处理的任何医疗场所。本项指南不适用于年龄低于2个月或大于12岁的患者。临床决策本指南对医生的强烈推荐如下:①诊断儿童 OME 时,应记录经鼓气耳镜观察到的中耳积液;②对出现耳痛和/或听力下降的儿童应该使用鼓气耳镜评估 OME;③对于鼓气耳镜检查不成功或通过鼓气耳镜检查不能明确诊断为 OME 的儿童应行声导抗测试;④对于没有危险因素的 OME 患儿应该给予3个月的等待观察,具体时间应从发现中耳积液开始计算(如果可以明确积液的起始时间)或者从诊断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不能明确积液的起始时间);⑤不推荐鼻腔或全身使用类固醇激素治疗 OME;⑥不推荐全身使用抗生素治疗 OME;⑦不推荐使用抗组胺药和/或减充血剂治疗 OME。  本指南对医生的推荐包括如下内容:①对未通过新生儿听力筛查的 OME 婴儿家长应提供随访重要性的咨询,并在病史中有所记录,以确保 OME 缓解后听力正常,并排除可能存在的感音神经性聋;②应以感知、身体、认知或行为等作为基线因素,确认 OME 儿童的说话、语言或学习方面问题是否因中耳腔积液而加大风险;③对于存在OME 高危因素的患儿,应在高危因素发现时以及12个月到18个月龄时进行 OME 评估(如果高危因素暴露的确诊早于这个年龄段);④不应对非高危儿童进行定期 OME 筛查,对于缺乏可能导致 OME 症状的儿童,也不应定期进行 OME 筛查,这些症状包括听力障碍、平衡(前庭)功能障碍、学业欠佳、行为问题或耳部不适;⑤应该教育 OME儿童和家庭认识 OME 的自然病程,以及随访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后遗症;⑥应该对 OME 持续时间长达或超过3个月的儿童进行适合其年龄的听力检查,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 OME 儿童则可在患病任何时间进行适合年龄的听力检查;⑦对于双侧 OME 并确诊有听力损失儿童的家庭应提供咨询,了解对其言语和语言潜在的影响;⑧在中耳积液没有消失前,没有确诊显著听力下降,或没有确定鼓膜/中耳可疑的结构异常前,应该每口服3个月到半年,对慢性 OME 儿童定期复查,⑨对于小于4岁、需要手术治疗的 OME 儿童推荐使用鼓膜通气管;腺样体切除应有明确的适应证(鼻塞、慢性腺样体炎);⑩对于4岁或以上、需要手术治疗的 OME 儿童推荐使用鼓膜通气管和/或腺样体切除;11应该记录治疗过程中病情缓解、听力提高或生活质量改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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