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阳工学院学报》 >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环境保护地役权的本土化构建

环境法典编纂背景下环境保护地役权的本土化构建

         

摘要

传统的地役权制度以及相邻关系已经无法满足公众的生态公益保护需求,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的本土化构建势在必行。我国引入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还存在环境保护地役权性质不明确、环境保护地役权需役地不确定以及违反“役权不适用于自己的物”原则的理论困境。因此,应当基于我国的国情,选择合适的立法模式并且明确环境保护地役权的性质,同时适当对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进行理论改造,构建以环境保护地役权种类、时限、设立方式、保障措施以及监督机制为基本内容的环境保护地役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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