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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辅弼、监察到尸位——明代王府文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摘要

明代王府文官制度脱胎于明初的王府相傅制度.朱元璋曾两次对王府官制进行改革,通过设立长史、增加文官、取消相傅兼官、裁撤王相傅府等措施,使王府辅导官的权力大为削弱,其"辅弼"职责的内涵也被大幅度狭义化."靖难之役"后,出于削藩的政治需求,朱棣通过恩威并施的方式,把王府辅导官变为朝廷监察诸王的耳目,使其职责发生了异变.弘治时期,朝廷正式规定"亲王有过,专罪辅导官.郡王有过,专治内使教授",标志着王府文官监察职责正式确立.明中期以后,随着宗藩体制的衰落,王府文官制度也无可避免地走向衰败,辅导官多"庸琐衰惫"之人,普遍尸位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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