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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全面启动

         

摘要

正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要求,为优化我省经济发展软环境,使我省的地方性法规更加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已于1999年12月开始集中清理我省地方性法规,并对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实施监督。这次清理地方性法规,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依据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遵循推进政府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事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则,对法规有关内容进行重新审视和研究论证,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清理的内容包括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审批、审核、审定、审验、同意、论证、认可、批准、准许、检验检测、检查验收、登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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