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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济宁市中区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分析

         

摘要

目的:为了加强疫情管理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掌握我区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的漏报情况。方法:查阅各医院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传染病报告卡,将查出的法定传染病病例与网络直报系统核对。结果:查出法定传染病496例,漏报62例,漏报率12.5%。乡镇级及厂企医院漏报率高于市、县级医院。结论: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大对各级医疗单位的传染病专项督导检查力度,提高医务人员报告疫情的自觉性,使疫情漏报率降至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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