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社会科学》 >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初探

ICSID仲裁庭管辖权新近发展动向及其改革初探

         

摘要

当事人书面同意是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基石.在现行ICSID解决投资争议的仲裁实践中,仲裁庭通过对"同意"进行扩张解释来扩大自身的管辖权,这种做法导致东道国和投资者的利益失衡,对东道国的主权构成了挑战,因此,应通过建立专门的管辖权先行审查制度、建立上诉机构、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和合并管辖等方式对ICSID管辖权制度进行改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