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双师型”队伍建设应实行“互兼互聘”机制

“双师型”队伍建设应实行“互兼互聘”机制

         

摘要

校企合作是指学校和企业彼此缔约、相互合作,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活动的一种教育形式和办学模式。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发展模式,比之许多微观的、局部的改革优化策略显得更为重要、更为根本。它带来了职业教育的一系列变革,是职业教育办学的一种必然选择。这一模式对职业院校"双师型"队伍建设,亦有重要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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