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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教法与学法的统一

         

摘要

<正> 对于如何在研究教法的同时,更多地去考虑学生的学习方法,并使教法与学法做到和谐的统一,近年来我进行了一些尝试。我觉得:学生的学习方法受到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制约,而教师的教学方法则受到学科特点的制约。因此教法与学法的统一,应着眼于教材与学生的统一上。由于小学生的年龄一般在六至十一岁之间,这个时期的儿童心理发展的特点是:对新奇、具体的事物感兴趣,感知事物时目的性不明确,无意性和情绪化比较明显,对事物的主要与次要特点往往分辨不清,注意力不够稳定,很难长时间把注意集中到同一学习活动上,善于记忆具体事实,而不善于记忆抽象的内容。

著录项

  • 来源
    《江苏教育》 |1992年第18期|11-12|共2页
  • 作者

    阎勤;

  •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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