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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企业领导制度的创新与转换

         

摘要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本文试图就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领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探讨。 一、当前厂长负责制的内容及弊端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国营企业实行的是厂长负责制。厂长负责制就是由厂长、企业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分工合作和监督所形成的一整套企业领导制度。用市场经济下的现代企业制度来衡量目前的厂长负责制,它有两大主要缺陷:一是所有者或者所有者的代表没有进入到企业之内,企业内部没有行使所有权的组织机构。二是采用的是一种横向分权的领导制度,国家把企业的统一经营管理权分别让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形成了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指挥系统,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和以工会主席为首的民主管理系统。近些年来,从法律上确定了厂长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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