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苏农机化》 >《江苏省农机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农机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意见》

         

摘要

实施意见如下: 一、凡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服务与生产组织和私营、个体户中从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灌排与植保及农用运输机械、农用动力机械、农业工程机械及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及其他农业机械的操作、修理等职业工种的工人,均应参加职业技术培训考核,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二、农机行业职业工种工人的技术培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农业)》及国家农业部统一制定的各工种《培训大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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