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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文学之《圣经》:麦都思、王韬与“《圣经》委办本”

         

摘要

在19世纪,中国最大的一项翻译工程大概要算是《圣经》翻译了。从19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先后有五种《圣经》中译本由新教宣教会完成并出版问世。本文所讨论之"《圣经》委办本",亦涉及许多传教士和他们的中国助手。围绕《圣经》中译之方法,传教士之间发生了激烈争吵。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究竟是绝对忠实于希伯来和希腊原文,还是要保证中国读者能够读懂接受。争论的第二个焦点在于中译本的文言水平(白话《圣经》中译本是稍晚才出现的):究竟是用受教育者能接受的标准文言,还是用初识文墨之人亦能读懂的更粗浅的文言?有关读者接受以及标准文言使用之话题的挑起者,乃传教士麦都思,他期待能够完成一部可以被称为"中国文学"的《圣经》中译本。在1843年至1854年间完成的"《圣经》委办本"中,麦都思最终几乎将自己的理想付诸实施。此目标的基本要求就是要找到中国协作者,协作者能够将传教士及其中国助手的工作转化成让人接受的中国散文。麦都思最初的人选为王昌桂,他是一位教授中国经典的儒生,但在新约《圣经》完成之前已去世。麦都思继而聘用了他当时尚年轻的儿子王韬,王韬协助完成了整部《圣经》,同时还写了一些宣教小册子,并修订了一部圣歌集。王韬的译者经历亦让我们对其早期思想的发展有了诸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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