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妨害公务 法律惩处

妨害公务 法律惩处

         

摘要

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执行公务,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不理智的阻碍、伤害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10月25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艳等3人进行公开宣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