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淮法治》 >我该支付这笔费用吗

我该支付这笔费用吗

         

摘要

cqvip:编辑同志: 我和妻子于1993年离婚,当时法院判5 岁的孩子随他母亲生活。今年,孩子参加中考,虽然成绩不佳,但上一个普通高中是不成问题的。为让孩子上重点高中,前妻在没有和我商量的情况下交了2万元的择校费, 事后要求我分担一半。我的经济条件并不好,根本没有这个承担能力,而且我每月给的费用中已包括孩子的教育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