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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年间汉口地方政府对火居道士的管理——以档案为中心的考察

         

摘要

民国初年,汉口地方取消了具有官方性质的地方道教管理机构,火居道士的相关事宜一般由市政府社会局或警察局等机关处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加强了对传统宗教的管理.与此相适应,汉口市政府对火居道士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订火居道士管理办法;二是政府对火居道士的行为予以一定程度的监管;三是实行火居道士登记制度.这也是最为重要的管理制度.目前档案所见从1929年到1946年间,汉口先后进行了4次火居道士换照登记.政府登记的目的就是为了控制、削弱、乃至取缔火居道士.不过,民国年间,由于各地社会形势不一,在执行政府政策时会有力度上的不同,正一火居道士的命运就存在一定的区别,虽然从大势来看,他们都受到巨大的打击.与广州等火居道士遭到取缔的命运不同,汉口火居道士尚有一定生存空间,能从事相关的活动.这主要是因为汉口是一个新兴的移民与工商业城市,政治控制较之传统的政治中心相对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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