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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意愿论修改抑或为康德辩护

     

摘要

道德评价的根据在动机还是效果,传统伦理学中争论已久.一直以来,康德被视作动机论的典型代表,如若动机被理解为一种意图,毋宁说康德是意愿论者.道德评价的根据立足于意愿论,才可避免行为本身承载太多的道德任务,并排除道德运气偶性因素在道德评价中的作用.在一切行为中,任何时候人都必须被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这是康德的善良意志所要产生的预期效果,也是人们道德评价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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