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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生面的庭审--江苏省首例'圆桌'审判未成年人案侧记

     

摘要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4月27日上午,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通州市人民法院,在省内首次采用"圆桌"审判的新庭审方式,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

著录项

  • 来源
    《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年第1期|17-17|共1页
  • 作者

    丁金澄;

  • 作者单位

    通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苏,通州,2263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1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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