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青少年犯罪问题 >妨害安全驾驶罪客观归责的中国实践——基于立法与司法的沟通维度

妨害安全驾驶罪客观归责的中国实践——基于立法与司法的沟通维度

     

摘要

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刑事立法既面临与其他预防刑法在法益设置上的稀薄化危机,又遭遇因结果不法要素虚置、刑罚设置不公带来的正当性拷问,亟需在理论上完善和加强对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客观归责的方法与路径。立足客观归责方法论,通过识别该罪的保护法益,充分发挥法益的各项机能,能够有效促进妨害安全驾驶罪客观归责的科学化。通过将该罪法益的价值面理解为“保障公民的出行自由与安全”,将该罪法益的存在面限定至“交通领域中的信赖利益”,能够在司法论维度确立该罪“暴力行为”与“抢控行为”刑法归责的依据,在立法论维度反思该罪驾驶人员规制条款在行为类型与刑罚设置上存在的纰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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