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国际商务研究》 >WTO框架下中美文化作品市场准入争端的法律问题

WTO框架下中美文化作品市场准入争端的法律问题

         

摘要

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文化作品市场准入问题提交WTO争端解决机构(DSB),这是DSB受理的第一起就文化作品市场准入问题所引发的争端.中国对国外文化作品进入前的审查措施系<伯尔尼公约>所授权的为公共利益而设置的管理措施,审查期间的国外文化作品的著作权依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美国对此指控忽视了<伯尔尼公约>赋予主权国家对文化作品正当管理之主权;对文化作品进口贸易权主体的审批与限定、对外商投资进口文化作品分销领域的限制等规定,既与中国入世承诺不符,也不符合实践的发展,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