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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启用事业机构编制审核专用章

         

摘要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强化编制使用审核,莱芜市编办在试行一段时间后,正式启用了"事业机构编制审核专用章",无论部门(单位)以何种形式使用事业编制,均需提报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加盖审核专用章,按程序函复并存档。"事业机构编制审核专用章"的启用,进一步规范了编制使用审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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